2023年2月27日,协合新能源发布公告称,该公司全资附属方正县江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(作为承租人)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(作为融资人)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,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设备,购买价为人民币3.69亿元,以便在15年内将设备租回予承租人,作为代价,承租人须每半年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,租赁款总额将约为人民币5.06亿元。
设备为发电站的若干风电设备(包括风电主机设备及塔筒)。
公告称,公司将于融资租赁安排下产生约人民币3.69亿元的出售所得款项净额,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,以为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业务营运及活动提供资金,包括购置风力及光伏发电设备以及建设风力及光伏发电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