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光伏电站设计,光伏发电站的站区总平面布置,应根据发电站的生产、施工和生活需要, 结合站址及其附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建设规划,对站区供排水设施、交通运输、 出线走廊等进行研究,立足近期,远近结合,统筹规划。
2、光伏发电站的站区总平面布置,应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,通过优化,控制 全站生产用地、生活区用地和施工用地的面积,用地范围应根据建设和施工的需 要,按规划容量确定,宜分期、分批征用。
3、光伏发电站的站区总平面布置设计可由以下部分组成:
光伏方阵;光伏电站设计
升压站(或开关站);
场内集电线路;
就地逆变升压站;
站内道路;
其他防护功能设施(防洪、防雷、防火)。
4、光伏发电站的站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交通运输方便;
协调好站内与站外、生产与生活、生产与施工之间的关系;
与城镇或工业区规划相协调;
方便施工,有利扩建;
合理利用地形、地质条件;
减少场地的土石方工程量;
工程造价低,运行费用小,经济效益高。
5、光伏发电站的站区总平面布置还应满足以下要求:
站内建筑物的布置应考虑日照方位,并力求合理紧凑。辅助、附属建筑 和行政管理建筑宜采用联合布置。
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规划,利用空闲场地植树种草,绿地率应满足当地 规划部门的绿化要求。
升压站及站内建筑物的选址应根据光伏方阵的布置、接入系统的方案、地形、地质、交通、生产、生活和安全要素确定。
站内集电线路的布置应根据光伏方阵的布置,升压站的位置及单回集电 线路的输送距离、输送容量、安全距离确定。
站内道路应能满足设备运输、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,并保留可进行大 修与吊装的作业面。
6、大、中型地面光伏发电站站区可设两个出入口,其位置应使站内外联系方 便。站区主要出入口处主干道行车部分的宽度,宜与相衔接的进站道路一致,宜 釆用6m;次干道(环行道路)宽度宜采用4m,通向建筑物岀入口处的人行引道 的宽度宜与门宽相适应。
7、地面光伏发电站的主要进站道路应与通向城镇的现有公路相连接,其连接 宜短捷且方便行车,还宜避免与铁路线交叉。站区内各建筑物之间,应根据生产、 生活和消防的需要设置行车道路、消防车通道和人行道。站内主要道路可采用碎 石泥结路面、混凝土路面或柏油路面。
8、光伏发电站站区的竖向布置,应根据生产要求、工程地质、水文气象条件、 场地标高等综合考虑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在不设大堤或围堤的站区,升压站(或开关站)的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应 高于设计高水位0.5m。
所有建筑物、构筑物及道路等标高的确定,应满足生产使用方便。地上、 地下设施中的基础、管线,管架、管沟、隧道及地下室等的标高和布置,应统一 安排,以达到合理交叉,维修、扩建便利,排水畅通的目的。
应使工程土石方工程量最小,地基处理和场地整理措施费用最少,并使 填方量和挖方量接近平衡。在填、挖方量无法达到平衡时,应落实取土或弃土地点。
站区场地的最小坡度及坡向以能较快排除地面水为原则,应与建筑物、 道路及场地的雨水窖井、雨水口的设置相适应,并按当地降雨量和场地土质条件 等因素来确定。
地处山坡地区光伏发电站的竖向布置,应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,合 理利用地形,节省土石方量并确保边坡稳定。
9、站区场地排水系统的设计,应根据地形、工程地质、地下水位等因素综合 考虑,并符合下列要求:
场地的排水系统设计,应按规划容量全面考虑,并使每期工程排水畅通。
当室外沟道高于设计地坪标高时,应有过水措施,或在沟道的两侧设排 水设施。
对山区或丘陵地区的光伏发电站,在站区边界处应有防止山洪流入站区 的设施。
10、生产建筑物底层地面标高,宜高出室外地面设计标高150mm?300mm, 并应根据地质条件考虑建筑物沉降的影响。
11、光伏发电站的站外设施,包括交通运输、供水和排水、输电线路等,应 在确定站址和落实站内各个主要系统的基础上,根据规划容量和站址的自然条 件,全面考虑,综合规划。
12、应结合工程具体条件,做好光伏发电站的防排洪(涝)规划,充分利用 现有防排洪(涝)设施。当必需新建时,可因地制宜地选用防洪(涝)堤、排洪 (涝)沟或挡水围墙。
13、光伏发电站的出线走廊,应根据系统规划、输电线出线方向、电压等级 和回路数,按光伏发电站规划容量,全面规划,力求避免交叉。
14、光伏发电站的施工区应按规划容量统筹规划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布置应紧凑合理,节省用地。
应按施工流程的要求妥善安排施工临时建筑、材料设备堆置场、施工作 业场所及施工临时用水、用电干线路径。
施工场地排水系统宜单独设置,施工道路宜结合永久设施修建。
利用地形,减少场地平整土石方量,并应避免施工区场地表土层的大面 积破坏,防止水土流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