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乡村振兴促进法》中明确提出,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、可再生能源,保障乡村发展能源需求,由此指明了发展方向,一系列政策先后出台。
6月20日,国家能源局下发了《关于报送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》(简称“整县光伏”), 全国20个省市紧随其后迅速出台了相关政策。
7月9日,国家能源局明确,不得暂停现有光伏项目,但要求不强制、不垄断。业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,在“双碳”目标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,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,将释放巨大潜力。
对于光伏扶贫,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企业评价研究室主任、研究员周健奇表示,既有很多成功经验,又存在不少问题,还要规避一些风险。
光伏所发的电主要是上网,可形成稳定的收益。有的地方政府还有度电补贴。这样,农户每卖一度电的收入既有电价收入,又有中央和地方的补贴收入。全年收益少则几千元,多则上万元。除了鼓励、资助农户安装光伏外,光伏扶贫还有其他模式。例如村集体投资光伏电站,获得的稳定收入用于资助贫困人口,还可创造公益岗位和开展公益事业,这些方面不少地区已经形成成熟经验。
问题主要是两方面:一是贫困地区的基础条件不好,贫困农户的房顶条件差、电力的本地消纳能力不高、农村电网的容量和稳定性存在短板、结算流程不完善;二是贫困农户装光伏缺少资金,对其支持的方式主要是贷款,或租赁,都会减少光伏收益,需要创新,光伏扶贫的提升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深入。
“扶贫的效果,不是看一个地方整齐地安装了多少瓦光伏, 而是原来贫困农户的收益提升了多少,屋顶、电网等基础条件是不是得到改善。否则很容易形成新的电力集中消纳难题,让造福乡村的绿色电变成所谓的‘垃圾电’。” 周健奇说。
这一发展模式的好处是:一方面,可再生能源最大限度地替代石化能源,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,保证乡村振兴的低碳化;二是农户减少或者不需要为化石能源付费,节省了开支, 相当于增加了收入。
对于“整县光伏”,朱彤指出,最重要的“硬条件”有两个:一是屋顶资源丰富,二是配电网并网条件好。所以,不需要像通常理解的那样,先试点,再全国遍地开花。如果两个“硬条件”都具备,就满足先行试点的条件,马上就可以干;如果屋顶资源丰富, 但配电网并网条件不满足,那就积极主动改善并网条件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。
乡村广阔的地理条件已成为乡村光伏发展的有利因素,现今国内各地都在积极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链的良性循环,响应国家号召实施乡村光伏因地制宜项目,将农业项目和乡村光伏结合,进行各项资源整合。